(本网讯 记者 高增玉)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,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、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近日,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宣贯培训会,53名农贸(批)市场、大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。
此次培训一是围绕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中企业关心的“该怎么做”“为什么这么做”“不这么做会怎样”,详细解读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从管理制度、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人员管理等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,明晰法律责任,确保参会人员能真正学透做实。二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以案为例、以案说法,强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强化入场销售者建档查验、质量安全协议签订、场内检查、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制度落实,保障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品可追溯。三是对照上一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较为集中的食品品种、项目,要求经营者在采购上述品类时严格查验产地承诺达标合格证、检验(疫)合格证明或快检报告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下一步,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提升普法宣贯力度,抓住农贸(批)市场“管理责任”和入场销售者“主体责任”两条主线,加大监督执法力度,切实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编辑:王晓锐 王元铠 审核:高增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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