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报讯 记者 高增玉)制售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,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,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,欺骗误导消费者。近日,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,山西省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会长赵新、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傅华炜、副会长韩清带队,针对酒类商品标签、说明书、包装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违法商品开展自查自纠,走访多家会员单位门店进行普及宣传。
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同时向全市酒类生产、经营企业发出倡议: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,不生产、不销售“特供”“内供”“专供”等禁止标识内容的酒类产品,全力确保生产、销售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。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,营造放心消费环境。
编辑:王晓锐 王元铠 审核:高增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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